成都市高新区劳动仲裁过程拖沓,如何加快案件开庭?-知乎
我们于2020年3月初向成都市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桂溪街道受理处提交了劳动仲裁案件,整个过程真的拖拖拉拉的,工作人员接电话态度冷漠,办案推诿扯皮!
过程如下:
1,2020年3月初,在经过各种证明材料准备、打印后,向桂溪街道劳动仲裁处提交仲裁资料,仲裁处接收材料。并告知5个工作日不电话回复就是默认受理。
2,5个工作日后打电话给仲裁委,对方说已经立案,具体开庭情况要2周后再来问,现在给不了时间。
3,2周后打电话给仲裁处,对方说案件已经受理,通知被告(欠薪公司)来领案件通知。
4,3周后打电话给仲裁处,对方说被告(欠薪公司)没有来领案件通知,改为邮政快递送达公司。
4,4周后打电话给仲裁处,对方说快递已经送给公司,但是没有收到收件回执。
5,直到今天再次打电话询问,仲裁委给的回复是,还在等回执,如果公司不收快递,就要派人送达。问题是如果公司恶意拖延,不收快递怎么办?仲裁的说,如果不收只能登报公示60天。真是拖拉到极致,就一个给被告人送达案件通知的过程就这么久??为什么一开始不直接派人送达呢?中间浪费的几周时间?不是给了被告人拖延的机会了吗?这种公司恶意欠薪要的不就是拖字诀吗??成都市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给与劳动者的保护在哪里??真看不出来!倒是给了这些恶意裁员、欠薪的公司肆意违法的空间!
有没有在成都高新区劳动仲裁处参与过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的朋友?可否给点建议,对于接下来该怎么走有点懵,先谢谢哈。
-----更新----------大致还原一下拿到赔偿的过程
1,第一次去仲裁委,向桂溪街道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委工作人员当即拿起电话和公司方进行沟通,并敦促公司赔偿(象征性调解一下)。随后,我们当即提出直接走仲裁流程,咨询相关仲裁流程和资料,仲裁委会明确告诉你准备的资料和流程,然后回去准备资料。
2,第二次去仲裁委,提交资料,资料有很多,劳动合同,劳动解除协议,公司注册信息等。
此后经历了和仲裁委反复拉扯的过程,但最终也没能按时开庭。
3,第三次去仲裁委,领取开庭通知书。
4,第四次去仲裁委,开庭。先是开庭前调解,调解失败。仲裁委判决员工方胜,公司败。
此后一段时间,和公司的律师会斗智斗勇,律师是各种坑蒙拐骗让你撤诉。
5,第五次去仲裁委,拿到胜诉判决书。
拿到判决书后,直接去法院咨询,高新区法院答复:如果对方在领取判决书的10个工作日仍不能支付赔偿,就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法院说如果公司注册地是在天府新区自贸区,就要到天府新区的法院起诉,在兴隆湖那边)。当然,公司可以选择领取判决后上诉法院,但那会对公司的经营状态产生不利影响,这个在网上可以查得到。
最终公司履约。
整个过程开始于2020年3月初,在各种联合措施施压下,公司最终于2020年6月底份给到了合法的赔偿。期间经历了各种过程:和仲裁委反复交涉、在几个相关部门投诉、和代表公司的律师反复较量等。因为我们的证据很有说服力,所以整个过程我们这边并没有请律师,律师只是按正常程序帮你跑而已,但如果想要快点拿到赔偿,减少风险,可以自己想办法。我们开始也是心理特别没底,但是还是努力去尝试各种合法途径。只要全力争取,基本上都能拿到满意结果的!
劳动仲裁60天不裁决违法吗-华律•优质问答(v.66law.cn)
提出申请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二) 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登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前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开庭审理
一、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回避
1、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回避申请书
四、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鉴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六、撤诉
1、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2、和解撤诉。(撤诉申请书
七、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
裁决
一、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裁决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西安高新区申请劳动仲裁必知,提前了解不白跑一回-知乎
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很多用人单位也就捏准了劳动者的命脉而任性违法,因为劳动者就是靠出卖时间获取对价。劳动者要养家糊口就要每天上班,请假难请,因此很多人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维权。
如果打定主意要诉讼维权,就要提前准备好材料。民事诉讼中很多行为都是要式行为,即一定要有书面凭证,比如起诉立案、举证、送达等等各种环节,都不能口说无凭。在西安高新区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材料,要在一大早过去抽号,早上九点上班,夏季下午是三点到六点。地点在都市之门B座17楼,去晚了可能当天就没有号了。
如果自己写好打印了仲裁申请书,格式跟高新区要求的不一样,那么会让你重新下载文书参照模板填写,这在之前其他区的劳动仲裁中都没有碰到过,所以为了避免白跑一趟,大家提前下载好文书进行填写。
仲裁申请样式
这个是文书模板,需要列详细计算办法,列明期间。
文书模板需要在高新管委会网站查询下载。当事人准备好材料,提出合适的仲裁请求也很关键,原则是宁多勿少,诉讼请求多了最坏结果就是不支持,驳回,少了就没办法了,如果不懂诉讼法,增加诉请的时机不对,仲裁不支持变更诉请,只能另行提起申请。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提起,仲裁受理大厅有个窗口,是法律咨询,也有调解的律师,都可以求助这些专业人士。
立案后,高新区这边开庭也很快,不愧是高新速度,有的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二十多天。
一般来讲,劳动仲裁案件都比较简单,专业律师也建议当事人自己去起诉、应诉,那么,对劳动仲裁文书格式不太清楚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本文的意见,提前准备好材料,祝你早日维权成功!职场顺利!
劳动仲裁-高新区-成都-四川省-问政四川-四川第一网络问政理政平台
【
其他
投诉】劳动仲裁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0611:07 已回复
本人于2023年2月16日在“成都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申请劳动仲裁,诉求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本人2023年1月工资及2月15天工资、由于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这一违法行为应予赔付的赔偿金。企业注册地位于高新区,系统显示案件处理机构为高新仲裁院。时隔本人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已经19天时间,在“成都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显示的当前进度仍然处于待委托调解状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本人的申诉案件,用人单位未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的违法事实确凿,且只通过电话告知辞退,存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缴社保等违法行为,且公司股东曾打电话告知如果本人申请仲裁公司就申请破产,试图拖延或钻空子。因突然通知被辞退且拖欠工资,本人暂无收入来源,希望高新仲裁院加快劳动仲裁程序的有序推进,尽快对本人申诉请求予以仲裁并结案,维护普通劳动者最基本的合法权益,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3-03-0615:57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留言在办理中,办结完后作者才可以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天津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现就本委近期相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委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十五)的庭审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可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本委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二、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到本委参加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之后庭审活动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本委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三、拟近期到本委申请仲裁的,建议申请人尽量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立案申请,立案材料包括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册信息等。本委将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法确定是否受理,具体开庭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决定。
咨询电话:022-83712729
邮寄地址:天津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高新区行政许可中心418室。
四、本委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对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五、为减少人员聚集,本委将优先采取EMS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包括但不限于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其他程序性及结案性的仲裁文书。送达地址以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供的送达信息为准。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查收。
六、对于到仲裁窗口现场提交立案申请、领取仲裁文书、参加仲裁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来源:
天津高新区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调解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指南
服
务
指
南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指南
一、受理条件
(一)受案范围
1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和
劳动者之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和与
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和
与
其建立人事关系的
工作人员之间
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
聘用合同发生的
人事
争议;
3
、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
、
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
或
聘用合同发生的
人事
争议
。
(二)仲裁管辖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
1)在市级机构、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
2)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地在市外的各用人单位。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现场提交:
1
、仲裁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住所、联系电话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
2)仲裁请求(分别列出项目);
(
3)事实与理由(须是支持仲裁请求的事实与理由);
(
4)证据、证人姓名和住址。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劳动者且自行申请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供律所公函,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提供(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
(
或主要负责人
)
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供律所公函,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被申请人为劳动者的,申请人应提供劳动者身份证明、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4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相关证据材料。
三、办事流程
1
、提交申请。
2
、仲裁告知。
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5日内将受理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情况送达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开庭
5
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
、开庭审理。
4
、调查勘验。
5
、案内调解。
6
、制发裁决书或调解书。
7
、案卷归档。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537-2937382
监督电话:
0537-2937218
七、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链接:无
线下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
30号)
A
座一楼。
八、
工作表单
《
仲裁申请书
》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附件:仲裁申请书.doc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_办事机构_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苏州市工业园区葑亭大道
800
号苏杭时代广场
3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