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科普华君!

逾期未退回包装物押金收入

网络整理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注册税务师知识点: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_税务师-正保会计网校

   为了方便备战2013年

注册税务师

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企业一般情况下,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列为企业的一项负债,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果购货方逾期不归还包装物,企业应将收取的押金转作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所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应该包括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因此也应当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依据。此外,押金收入作为价外收入还要缴纳增值税款。如果是应税消费品从价计征时还要缴纳消费税。

  听老师讲课时没有将其他收入里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作为计提基数。

一、包装物押金的性质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纳税人销售货物时使用包装物的,由于包装物的使用方式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其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销售货物时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这种情况下,销售方不仅取得货物的销售额,也取得销售包装物的价款,通常情况下,包装物的价格会包括在货物价款之中,因此,当确认货物销售的同时,也应该确认包装物的销售实现,一并计算销项税额。(2)销售货物时收取包装物的租金。这种情况下,包装物并不随着货物销售而销售,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让渡一定时期的包装物使用权,在会计上应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在税法上应确认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3)销售货物时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供周转使用,并不在于销售包装物。因此,在会计上,它并不是销售方的收入,而是销售方的债务,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然而在税法上,销售的货物不同,税务处理也不同,包括一般货物、啤酒和黄酒、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三种处理方法。因此,纳税人应该首先明确包装物的使用方式,严格区分包装物销售额、包装物租金和包装物押金。

二、逾期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包装物押金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收取包装物押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根据增值税法规规定,对于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在这里请注意三个方面的运用问题:其一,所运用的税率是依据包装物所包装的货物来进行选择的,并不是依据包装物本身的质材进行选择;其二,应该将押金作为含税收入来对待,这是因为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时候,由于会计上并不确认为收入,因此不会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常用收据或普通发票作为收取押金的凭证,而类似凭证所注明的收入实际上属于含税收入;其三,在税款确认之后,其押金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会计核算。

  具体又会出现两种情况:

  1.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部分,视同包装物租金收入处理,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因为出租包装物的价值在领用摊销时已计入“其他业务支出”,没收押金的收入应用来补偿包装物的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符合配比原则。

  例1:甲公司本月初销售A产品一批,向购货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取得销售金额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另外,向购货方出租、出借包装物10个,每个收取押金58.5元,向购货方开具收款收据,共收取押金585元。销售金额、增值税额、押金等款项已收存银行。购销合同约定,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在15天内退回,否则没收押金。到本月下旬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已超过期限。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销售A产品收到销售金额、销项税额和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12285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其他应付款──押金585

  ②没收押金与计算增值税时:

  因没收的押金是含税金额,计算增值税时,还应将其含税金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押金不含税金额=585÷(1+17%)=500(元)没收押金时计算的销项税额=500×17%=85(元)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585

  贷:其他业务收入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2.对于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因为这部分押金不需要抵补包装物的价值,没收时属于企业的一种额外收入,所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此种情况只适用于经国家批准实行加收包装物押金办法的特定包装物,如水泥袋等。

  例2:甲公司本期销售B产品100件,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产品和其包装物的不含税单价为200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销售额合计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向购货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重用,向购货人收取包装物押金1755元,并向购货人开具收款收据,货物款和押金已收存银行。按购销合同规定,包装物在20天内必须退回,否则没收其押金。到本期期末已超过20天的期限,甲公司仍未收到退回的包装物。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甲公司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25155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其他应付款──押金1755

  ②没收押金时,按照规定计算的增值税销项:

  押金的不含税金额=1755÷(1+17%)=1500(元)

  没收押金应交的增值税=1500×17%=255(元)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175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

  营业外收入1500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上面的会计处理可以发现,在对逾期包装物收入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其他应付款”也转化成企业收入(只是转化收入的性质不同)计入到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同时征收了企业所得税。

三、“逾期”的税法与会计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没收逾期(主要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余额,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而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28号)规定,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如有关购销合同明确规定了包装物返还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包装物押金确认为收入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1年(含1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可以看出,取消审批后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并没有延长,而是限定在1年以内。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的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所谓“逾期未返还”,是指包装物押金在买卖双方合同约定的收回包装物、返还押金的期限内未返还。但考虑到包装物属于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为了加强税收管理,税法同时又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收取之日起计算,已超过1年仍未返还的,原则上要确认为期满之日所属年度的收入。另外规定,包装物周转期较长的,如有关购销合同明确规定了包装物押金的返还期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包装物押金确认为收入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昀长期限不能超过3年。企业循环使用的包装物押金,在循环使用期间押金不作为收入处理。所谓的循环使用,是指企业对有长期固定购销业务往来的客户,就销售产品的包装物循环使用。

  由此可见,对于“逾期”的理解有以下三点注意事项:

  1.会计与税法对“逾期”的界定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会计上认为,逾期包装物押金主要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退还期限而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这里的“约定期限”没有固定限制。而税法上从稳定税基、防止纳税人以包装物押金的名义逃避纳税的角度出发,通常情况下将“逾期”界定为超过1年的期限。2.增值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对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逾期”的规定不一致。国税函[2004]827号文件取消的是国税函[1995]288号第十一条“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征收机关确定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的规定,而不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28号),所以企业所得税还存在延长逾期时间的规定,这种规定不能混用。3.根据税法规定,“逾期”未必一定要在1年之后。正确的理解应该是签订了购销合同,规定押期在1年之内的,以实际合同逾期为计算收入和税额的时间;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购销合同规定押期在1年以上的,以已超过1年仍未返还的作为计算收入和税额的时间。

四、酒类产品的特殊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当期销售额中,依照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因此应注意在没收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的押金时,不再计缴增值税和消费税,因为在押金收取时就已经并入了酒类产品销售额中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即与销售非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方法一致)。很明显,对于非啤酒、黄酒类酒类产品销售,其账务处理比较特殊,应该在收取包装物押金时,将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入“营业费用”账户核算。

  例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2005年5月份销售白酒,取得包装物押金收入4680元存入银行,并开具了收款收据。收取押金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取得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4680

  贷: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4680

  此时增值税销项和应纳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4680÷(1+17%)×17%=680(元)

  应缴纳消费税=4680÷(1+17%%)×25%=1000(元)

  借:营业费用16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

  ──应交消费税1000

  ②如按期退还包装物押金,作收到押金时相反的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4680

  贷:银行存款4680

  ③如逾期没收其押金,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4680

  贷:营业外收入4680

逾期包装物押金怎么处理?-会计学堂

逾期包装物押金怎么处理?

没收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扣除应缴税金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包装应缴消费税货物的)

注:应交增值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

应交消费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消费税率

包装物的押金应该怎么处理?

包装物押金处理情况如下: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酒类产品: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针对逾期包装物押金怎么处理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包装物的押金应该怎么处理?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当月逾期押金收入如何计税?-会计学堂

对于当月逾期押金收入如何计税的问题,逾期押金收入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所取得的收入,所以账务处理上可以通过营业外收入来进行核算,需要一并计征增值税或消费税,详情请看下文。

当月逾期押金收入如何计税?

包装物押金是指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对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何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及所得税,现行税法做了明确规定,其处理也应按税法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收入,是指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商品里包含不随同商品一起卖的包装物,这些包装物是需要收押金的,押金等你归还包装物的时候会退还,一般有一个归还期。如果到了归还期包装物还没有退回,那说明这些押金有可能就不会再退还给顾客了而成为企业的一项收入,通常这些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收入会视为含税的价外收入一并计征消费税或者增值税。

当月逾期押金收入如何做账?

没收逾期未退的押金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照无法收回的应付账款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扣除应缴税金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包装应缴消费税货物的)

注:应交增值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

应交消费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消费税率

针对当月逾期押金收入如何计税的这一问题,小编已在文中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希望通过本我能给你带来帮助,获取更多财会资讯、实务热点,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包装物押金的税收问题_税屋--第一时间传递财税政策法规!

包装物押金如何税务处理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但对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所收取的押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要区分情况:

  一般规定: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一年以内且未超过规定的退回包装物的期限的,不做销售处理。

  特殊规定:

国税发[1995]192号

文件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问题解答>的通知

》(

国税函发〔1997〕306号

)明确,对酒类包装物征税的规定只适用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消费税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其他酒,而不适用于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啤酒和黄酒产品。也就是说,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对酒类产品、成品油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遵循一般规定。

  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

  在企业所得税上,包装物押金一般在收取时计入“其他应付款”,作为往来款项处理,不计入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逾期不予退还和没收时,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作者:赵辉

2019年4月的解析——

包装物押金的税收问题

  所谓包装物相信每个人都不陌生,我们径常见到的纸箱、瓶子、罐子等等都属于包装物。它是企业随同产品一起出售、出租或收取押金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对于出售、出租、或收取押金,其所产生的税收后果是不一样的。销售按销售货物缴税,出租则要按有形动产租赁缴税,而收取押金的情况复杂一些。

  包装物押金的相关税法规定

  (一)关于增值税。

  包装物的押金与销售的货物分别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相反,则要缴税。如果逾期不收回押金,也要与销售货物一起缴税。不论是否逾期,超过一年时间未收回,要缴税。酒类产品,除黄酒啤酒外所有的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因为黄酒啤酒的酒瓶可退回,其它酒类不会。

  政策法律依据: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国税发[1993]154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5]192号

  (二)关于消费税

  商品连同包装销售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只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政策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

财税字[1995]53号

  来源:魏言税语  作者:魏春田

没收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如何做会计分录-高顿教育

注册会计师证书具有很高的含金量,每年都有很多人报考考试。据统计,2021年有141.9万报考注会考试,2022年更是有188万人报考。2023年山东省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来和高顿C山东PA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吧!一、2023年省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山东地区的同学注意了!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已经确定将在4月6日-4月28日(8:00-20:00)举行,共持续23天。准备报考的同学,可以提前准备好报名所需要的证件以及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1.报名入口电脑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haofabang.com//)手机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2.报名流程提示: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通过中注协考试服务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和考试邮箱

cpa考试一年一次,很多有心报考的小伙伴都颇为重视,毕竟每年的报名、考试机会都只有一次,错过就要再等一年了。2023年的cpa新考季已经来袭,中注协已经在官网上为大家明确了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很多小伙伴也都十分关注报名事宜,那具体来说,cpa报名条件要求高吗?满足什么学历才可以?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随高顿CPA小编来一起看看下文吧!一、cpa报名条件要求高吗?不高!cpa证书的含金量虽然是非常高的,但是对应的报名条件要求却很低,考生基本上都可以轻松符合。从具体的报名条件要求中,我们可以知道考生只要符合:大专以上学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顺利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并没有所学专业、工作年限、持有会计证等方面的限制,整体十分友好。以下是cpa专业阶段、综合阶段各自对应的详细报名条件要求,大家

注会在财会类证书中有着很高的含金量,每年报考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注会考试分两个阶段(专业+综合),共计7门考试科目。注会的报考科目有哪些?来和高顿C山东PA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吧!一、注会的报考科目有哪些?注会考试分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共计6+1门考试科目,其中专业阶段共计6门科目,综合阶段共计1门科目。1.专业阶段《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每科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2.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一)、(试卷二)总分分别为50分,卷一、二合计60分合格)二、注会各科目特点分别如何?1.专业阶段《会计》:与其他科目都有一定的联系,是其他科目考试的基础。学好《会计》这门科目,可以促进其他科目的学习

2023甘肃省注会报名入口分为电脑端和手机端,甘肃的小伙伴可以自主选择报名方式。电脑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haofabang.com//)。

2023年cpa考试报名官网确定了,报考人员可以在PC端(电脑端)和移动端(手机端)提交cpa考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期间,登录到注册会计师报名入口,提交报考信息,当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缴费期间完成报考科目费用的缴纳,当报名状态变成“已完成”时,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成功!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入什么科目-会计学堂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没收逾期未还包装物押金会计分录-会计学堂

没收逾期未还包装物押金会计分录,应当分两种情况处理。为了便于你更好的掌握这个知识点,今天,就由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讲解没收逾期未还包装物押金会计分录。相信学完本文您会有所明白的。

没收逾期未还包装物押金会计分录

答:

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和

会计报表

)中对客户逾期未退包装物的押金处理,列举了两种情况:一是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二是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

1、没收逾期未收回包装物的押金的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出租包装物押金是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不同于租金,押金是在该出租活动结束时应返还给承租方的。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当合同逾期时,没收押金,此时贷方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押金金额。   

包装物押金怎么做账务处理合适呢?

1.包装物押金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收取包装物押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2.对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销售产品收到销售金额、销项税额和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押金

没收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做会计分录的方法

1.分析涉及什么科目;

2.该科目属于什么类别;

3.该科目的金额是增加还是减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收逾期未还包装物押金会计分录”的全部内容了。同时本文也分享了收到包装物押金应当怎么做?您现在都明白了没呢?更多知识敬请欢迎关注会计学堂,让我们共同学习吧。

没收包装物押金会计分录_东奥会计在线

东奥注册会计师

2023-02-23 00:12:11

没收包装物押金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关于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1)一年以内且未超过合同期限,单独核算者,不作销售处理。

(2)一年以内但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做销售处理。

(3)一年以上,一般做销售处理。

(4)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就做销售处理(黄酒啤酒除外,黄酒啤酒按上述三条规定处理)。

包装物的核算内容

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提示】按计划成本核算包装物,在发出时,应同时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1.生产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

2.出租

(一次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

3.出借

(一次摊销)

借:销售

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

4.出售

(1)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

(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

(2)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

(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

相关内容可查看:

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什么科目

注会备考的路上注定是不平坦的,但也是不平凡的!只要努力,定会有所收获。希望大家能取得满意的成绩,顺利通过

注会考试

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的税会处理_税屋--第一时间传递财税政策法规!

会计处理

  一、包装物租金:

  包装物租金是指纳税人为了销售货物而向购货方收取的有偿使用包装物的费用,是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收取时在会计上应确认为企业的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二、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指企业出借包装物时,按包装物价值的一定标准收取的抵押款项。如借入单位因物资损坏或其它原因不能归还时,借出单位可以用押金抵补损失。在购货方归还包装物时退还押金。押金是企业暂收应付的款项,收取时在会计上应确认为企业的负债,一般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增值税处理

  对于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处理,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但当包装物押金遇到包装物租金时,你是不是就分不清楚了呢?

  一、包装物押金

  1.知识点梳理

  (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国税发〔1993〕154号

)第二条第(一)项

  (2)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4〕827号

)

  (3)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5〕192号

)

  2.知识点总结

包装物押金

一般货物

如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注意事项:①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②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

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押金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二、包装物租金

  1.知识点梳理

  1.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六条规定

  2.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十二条规定

  2.知识点总结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租金,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处理

  一、包装物押金: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消费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收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二、包装物租金的税务处理

  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据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企业所得税

  一、包装物租金:

  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企业所得税中的应税收入。

  二、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一般在收取时计入“其他应付款”,作为往来款项处理,不计入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逾期不予退还和没收时,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484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