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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所得12万逾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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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逾期多久免处罚-法律快车

  对于公民在进行缴税纳税过程当中,是需要对自己的个人所得税来进行计算,并且对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发生逾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

个税逾期多久免处罚

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个税逾期多久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三、个税申报期限一般为多久

  1、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⑶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⑷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2、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⑴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⑵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⑷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个税申报期限根据申报方式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的不同期限也就有所不同。按月应在次月七日内申报;按季度应在下季度开始后七天内申报,按年应在年后三个月内申报。如果逾期未申报,需要补缴申报并交纳滞纳金。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

个税逾期多久免处罚

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个税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计算方法进行缴纳,如果发生逾期也要支付滞纳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个人年收入不满12万,需要个税申报吗?_腾讯新闻

自然人个税APP汇算清缴来了,很多人的观点是:年收入12万元以下,肯定不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注意,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是个误区!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有的也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其实2021年已经是属于第二次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虽然税务总局公告已经再三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二条“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

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一条规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上述两个文件都共同强调了: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于办理汇算清缴是有前提的,就是——已经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

因此,需要注意:

1、是年度综合收入未满12万元,不是年度“所得”未满12万元。因为税法中的“所得”是需要减去扣除项的。

2、没有依法预缴的,即便是年度收入不满足12万元,也需要汇算清缴。比如,在去年曾经有人在两次领工资,每月每处都是4900元,年度收入不足12万元,由于平时没有依法预缴,最后税务局短信提醒纳税人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年所得未满12万也需要个税申报吗?-知乎

2021年已经是属于第二次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虽然税务总局公告已经再三说明,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搞清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二条“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

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一条规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上述两个文件都共同强调了: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于办理汇算清缴是有前提的,就是——已经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

因此,需要注意:

1、是年度综合收入未满12万元,不是年度“所得”未满12万元。因为税法中的“所得”是需要减去扣除项的。

2、没有依法预缴的,即便是年度收入不满足12万元,也需要汇算清缴。比如,在去年曾经有人在两次领工资,每月每处都是4900元,年度收入不足12万元,由于平时没有依法预缴,最后税务局短信提醒纳税人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更多财税实务问题,请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轻松财税。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明天开始,快速预约!_腾讯新闻

2022年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将于明天(3月1日)开始办理。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6月底截止,还没申报的小伙伴赶紧去办理啦,说不定还能多一笔收入哦!

1、预约办税时间

①纳税人如需在2023年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②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③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最终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无法办理。

2、哪些人需要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①已预缴纳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3、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①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②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③已预缴额与汇算税额一致的;

④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4、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①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②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③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④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5、个人APP如何办理汇算?

①3月1日前,下载安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登记;

目前个税手机APP登陆后首页已展示2022年综合所得税汇算页面。

②办理预约步骤图解

第1步:登陆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通过“首页-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

第2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第3步: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会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2年度汇算申报。

6、退税相关的常见问题?

①年度汇算退税是否必须用本人银行卡账户?

为了资金安全,需要用本人的银行卡账户办理退税。

②我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吗?

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你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可以撤销,需办理更正申报。

此外,为了保障年度汇算正常秩序,我们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即可撤销次数的上限,如果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取消你的网络撤销权限,你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事宜。

③我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审核通过了,但又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能作废申报,但可以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④我可以放弃退税吗?

申请退税是个人的权利,可以放弃退税。选择放弃退税后,可以再次申请退税,但是需要在征收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⑤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第一,身份信息不正确;

第二,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第三,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第四,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你进一步合适了解的情况,但你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你联系;

第五,税务机关向你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你尚未确认或说明。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分享,如果有不对的地方,还希望大家能指正,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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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以上仅作知识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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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昨起开办提交后及时发现申报错误可“修改”_新闻频道_央视网(cctv.com)

  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昨天开始办理,至6月30日结束。此次我国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又有所增多,较上年又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类别。此外,去年末我国推出的“个人养老金扣除”目前也可单独申报,这意味着我国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的税前扣除项目总数已增至8项。据了解,如果2022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可免予办理年度汇算。

  3月20日前办理

  汇算需要先进行预约

  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初期需要预约后才能办理,具体来说,要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的纳税人,需提前在个税App进行预约。预约已从2月16日开始,一直到3月20日的每天6时至22时均可预约。对于打算在3月21日至6月30日办理的纳税人,则无需预约可届时随时办理。

  北京青年报记者3月1日从个税App看到,目前除3月1日、3月2日的申报显示“已满”不能预约外,3月3日至20日间的其他日期还均为“可选”可以预约。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一旦预约成功,务必在预约日期进行申报。如果连续两次预约后但未按时办理年度汇算,将无法再次预约。

  汇算清缴提交后

  及时发现错误有机会更正

  在每年的汇算清缴中,都会出现一些纳税人在提交后发现申报存在错误,那么对于此类纳税人是否还能再提交申报后进行修改呢?对此,税务机关回复称,如果申报已经通过审核提交到国库部门,那么纳税人无法作废此次申报,但可以在错误申报的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同样,针对有的纳税人询问“汇算清缴后是否还能撤销退税申请”的问题,税务部门也表示,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纳税人可以撤销退税申请。但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则不可以撤销申请,只能通过更正申报进行办理。同时,纳税人在选择放弃退税后,还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再次重新申请退税,但需要遵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提醒的是,为了保障年度汇算正常秩序,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退税申请”可撤销次数的上限,如果纳税人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触及上限,系统将自动取消网上撤销的权限,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事宜。

  个税汇算清缴优先

  退税人员范围月底前扩容

  继去年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推出优先退税举措后,今年我国还将会同国库等部门持续优化流程、提高审核质效,继续拓宽个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预计本月底前完成扩容范围的划定,届时将有更多纳税人享受到优先退税的政策便利。

  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在2021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启动后,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推出了优先退税举措,即对于在2021年度个税汇算中同时填报了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或填报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按照预约时间提交退税申请后,均可优先获得退税。

  提示

  6月30日前

  该报未报将面临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居民个人应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该申报而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汇算清缴的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组文/本报记者张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五、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七、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九、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在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年度汇算地),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1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十一、年度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年度汇算做好准备。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2.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3.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2月8日

年收入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如何自行申报?-知乎

又要年底了,年收入12以上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申报的?

有人会问了,是不是只要年收入12万以上就需要申报呢?还是有其他规定呢?带着问题我们慢慢细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日期一般为每年1月1日~3月31日。

1、年收入超过12万,已足额纳税,需要进行12万个税申报吗?

需要申报。12万申报属于个人将全年、从多处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汇总申报,计算缴纳税款,已足额缴纳,不会重复征税。即使只有一项收入,超过12万也需要进行申报。

2、让单位代报是否可以?

这就看企业HR愿不愿意了,因为12万收入申报属于自行申报,单位没有义务为你代报。

3、一般申报截止时间?

一般是在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上个年度的。

4、年收入12万,一般包括哪些收入?

包括11项所得:工资所得、个体户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5、有人会问了,取得哪些收入不在12万收入内的?

1)、税法中的免税所得(国债利息、退休工资、三险一金等);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由中国境外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

6、申报12万时发现“应补税”或“应退税”怎么办?

对于申报“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大于零的纳税人,需在申报期内清缴税款或申办退税。有的城市,自然人在电子税局申报时可直接在网上缴纳税款,其他申报方式涉及清缴税款或申办退税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地税局办税厅办理。

7、未按期申报有什么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罚包括:

1)、如未申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或2000元-10000元罚款。

2)、如因未申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8、该如何申报?

支付宝就可以,打开支付宝-更多-生活号-搜索浙江税务-“年所得12万申报”或纳税人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申报。

9、12万申报有疑问,该怎么解决?

1)、拨打"12366"税收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浏览本地地方税务机关网站中关于自行纳税申报的网页;

3)、给管家后台留言,管家等着各位哦。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3月1日起启动,逾期未申报将加收滞纳金_腾讯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9日)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那么,具体什么情形下纳税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呢?

根据公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将加收滞纳金

据介绍,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来源:央视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五、办理时间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七、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备案。

九、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2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十、退(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十一、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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