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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助学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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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通知-河南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助学贷款的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2022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地享有受教育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是高等教育阶段的重要资助措施,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起着关键保障作用。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和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豫财教〔2022〕14号)要求,坚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打折扣、执行各项规定不留死角,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完善本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把国家及我省最新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把贷款资金用实用好,确保应贷尽贷、精准资助。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全面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不得一个学生在一年里重复申请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起始日:2022年11月16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40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41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4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44年9月20日。请各高校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22年11月16日。

  借款起息日:2022年11月16日。

(三)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

  6月6日,2022年高校助学贷款受理启动。各高校进入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9月6日(含当日),各高校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22-2023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9月13日,省中心汇总后报开行河南分行。

  9月12日至16日,对于今年新参加贷款高校须按照一式两份的要求报送机构成立文件、承诺书、印模原件、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等至省资助中心;对于已参加助学贷款的高校,如果发生更名、合并、法人代表变更等事项的也须一式两份上报上述文件,最近一年变更过基本账户的也须一式两份填报基本账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10月25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在此之前,各高校要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应在录入截止前将数据按要求上报省资助中心。在校内数据审核过程中,学校对院系数据审核通过后要通过学校官网或校资助中心官网面向全校学生公告2天,同时各学校需要在上报数据前把公告的具体网址报省资助中心(通过邮件报送到邮箱hngxzxdk@qq.com,内容为“学校名称+具体网址”),如果学校没有按要求公示,省中心在随后的数据审核环节将直接取消其贷款资格。

  10月26日—28日,省中心核对贷款学生学籍信息并通过网络审核贷款申报数据,无误后报开行河南分行,开行河南分行审批通过后,高校经办人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执行合同预处理(分别是待办折卡生成和合同批量生成),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省中心应于10月30日前(含)将审核汇总及公示情况函告开行河南分行备案。

  10月31—11月1日各高校到省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借款合同、贷款约定与承诺书(附件6)、档案盒。

(四)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2日,各高校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各高校应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等方式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4)核对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11月9日前(含),各高校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校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省中心。由于贷款数据最终审批工作必须整体进行,为了避免因个别高校没有按时上报信息而影响其他高校数据的审批打印和上报花名册,进而影响全省工作正常进展,届时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合同签订信息的高校将直接删除其贷款数据,取消当年贷款资格,省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11月10日至11月11日,各高校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数据打印花名册、报送至省中心(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11月15日,省中心将各高校报送的借款学生花名册、全省学生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贷款发放申请函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开行河南分行,同时通过开行网银系统提交贷款发放及资金支付申请。

(五)贷款发放及结息。

  11月16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11月20日,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进行年度结息后,对此开行河南分行出具贴息、风补归集函,随后,省中心将风险补偿金、贴息和违约管理金收缴通知发送给各高校。

(六)及时划付风险补偿金、贴息和违约管理金。

  按照《豫财教〔2022〕14号》文最新精神,各高校务必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将应负担的风险补偿金、违约管理金和贴息资金划转至省中心指定账户,其中由各省辖市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请相关高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划转申请,如财政部门不能按时支付,学校须先行垫付,确保上述资金按时到账。资金到账后,省中心将统一开具收据。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号:410101010100005005

  开户行:中原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三、其他问题

(一)续贷说明。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高校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电子口令登录牌的维护工作。

高校使用的电子口令登录牌原则上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请各高校管理员勿在系统中直接删除用户账号,需要解除绑定或者重新绑定用户的,需要联系开行河南分行进行操作。若高校院系更名,高校管理员可直接在系统中更改院系名称,不影响电子口令牌的使用。

(三)借款合同的领用管理。

各高校在领取助学贷款空白合同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领用手续,对领取的空白合同数、使用数、作废数、剩余数都要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进行详细登记,同时按照合同印刷流水号顺序填写“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册”(附件2)。2021年合同已作废,请妥善保管,待通知统一销毁处理。停止使用或作废的合同,高校应按照合同印刷流水编号顺序填写“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销毁清册”(附件3)。各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册”和“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销毁清册”上报省中心,省中心汇总后报开行河南分行。待收到销毁处理通知后,高校方可进行销毁,销毁时应两人监销并在“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销毁清册”上签字存档。

(四)非恶意逾期证明及展期证明的开具工作。

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直接向高校申请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及展期证明,由高校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核实学生还款和展期情况,高校根据附件4、附件5格式模板,如实填写后,将纸质版上报开行河南分行审核。分行审核加盖公章后,由学校领取交付学生。

(五)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

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高校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手机号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此外,学生基本信息“手机”一栏为短信通知的主要媒介,请学生及时更新和填报。

(六)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

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本人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6),《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高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学校院系辅导员或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院系或资助中心公章。高校还应通过印发宣传册、播放宣传片、进行征信知识问答、组织诚信宣誓活动、举办培训和贷款知识考试等方式,使借款学生清楚还款事项和违约后果。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各高校资助中心或学生均可拨打开行95593呼叫中心热线电话咨询。未尽事宜按照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打牢管理基础。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各级资助机构及其人员队伍建设,以方便学生为出发点,结合实际,配备与学校规模及资助业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及时开展业务培训,严格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明确工作处室职责,做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责任清、账目明、档案齐,实现业务操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的保障,打通发展通道,稳定人员队伍,强化人才培养。同时开通热线电话,确保热线电话服务渠道畅通,做好电话接听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请各高校于7月30日前填报《河南省高校资助人员名单》(附件7),并发送至邮箱hngxzxdk@qq.com。

(二)严格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各高校要严把学籍审核关,上报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须提前做好学籍比对,保证数据准确。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

(三)提早谋划,做好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应对工作。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反弹形式严峻,防控工作任务艰巨,各高校要坚持底线思维,早动手、早准备,做到不因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助学贷款,更不能因为助学贷款引发疫情。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准确掌握受疫情、汛情等特殊情况影响的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及时给予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完善办贷流程,提升管理规范性。

强化贷款流程的合规管理,做好贷款申贷材料审查、合同签订等工作,提高系统数据质量。坚决杜绝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允许他人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或代为办理贷款的现象发生。认真核实借款学生等关键信息,提高数据质量。同时在工作全流程中强化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意识,确保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储存和录入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对外提供或公布学生个人信息的,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做好信息脱敏处理。

(五)加强贷后管理,严控违约风险、舆情风险。

各高校要结合2021年度本息回收情况、2022年度本息回收预测情况,统筹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计划;要早准备、早着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运用适当通讯手段,做好学生联络、毕业确认和还款通知工作,并在助学贷款系统记录联系情况;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完善管理机制,做好本息回收工作,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实现“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的良性循环;要牢固树立“服务为先,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学生交流,尤其是针对历史遗留等棘手问题积极处理,及时与省中心、开行河南分行沟通。

(六)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做好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豫财教〔2022〕14号》对风险补偿金拨付比例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用足用好风险补偿结余奖励资金,严禁将奖励资金长期大量闲置或违规挪作他用;要确保相关资金专项用于特困生还款救助和资助中心机构建设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要通过风险补偿结余奖励资金的合理使用,充分调动院系和一线工作人员受理贷款、加强管理的积极性,确保国家助学贷款良性运行。

(七)认真做好贷款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贷款学生档案中需存档的材料包括:《借款合同》《承诺书》《申请表》及其他随贷款工作发生的相关资料。各高校应该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具体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保管,确保档案资料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完备可查,并督促学生保管好自己的档案,以防丢失。省中心和开行河南分行将对档案保存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八)“助学、助人”两手抓,强化资助育人功能。

各高校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勤俭节约、努力向学。要挖掘资助育人成果,收集学生成长成才案例,常态化开展“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多渠道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要持续开展预防诈骗教育,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引导学生远离不良贷、套路贷。

(九)丰富宣传手段、内容,畅通咨询渠道。

各高校要多手段、多渠道开展贷款办理、还款须知等宣传和解读,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畅通咨询渠道,认真处理投诉建议,快速响应、做好答疑解惑。要密切关注舆情舆论,增强政治敏感性,第一时间发现舆情、研判舆情、化解舆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各高校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如有最新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

1.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基本账户信息(变更)登记表

2.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册

3.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错误作废合同销毁清册

4.关于XXX助学贷款非恶意逾期情况的证明

5.关于XXX助学贷款展期情况的证明

6.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

7.河南省高校资助人员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何时发放?-知乎

四川去年是19号凌晨到账的,不知道今年多久

11.07未到

11.08未到,审批中

11.09未到

11.10凌晨三点未到

等吧等吧,今年多半又是19号,四川每次都最慢

11.11未到,我看有湖南和江西的都审批通过了,好羡慕!!!

11.12未到审批中,哭泣(´;︵;`)孩子等着买外套呢

11.13未到

11.14审核通过了!!!预计在周末之前到账,毕竟周末银行不上班

11.15还没到,我看评论区有朋友已经在发放了呜呜呜(┯_┯)

家人们,发放中!

家人们!到账了到账了!!!

助学贷款|2022年首贷绑定平安银行_腾讯新闻

距2023高考还有306天

自2022年开始,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学生代理银行调整为“平安银行”(续贷学生不变,仍为“支付宝”)。贷款学生在注册提交贷款申请时,代理结算行一定要选“平安银行”,办理现场合同签订以后,在第二天收到平安银行短信后,按照如下操作流程绑定贷款学生本人名下的一张I类银行卡(绑定失败或绑定成II类卡的,不能发放贷款),凡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的卡均可,如不能确定自己的银行卡是否是I类卡,请本人持卡和身份证到相关银行进行查询。

银行卡绑定教程:

助学贷款编号在您的贷款合同中“第二条——账户开立的制定账户”栏,以PAD开头。

、、

历年视频

END

图文:武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校园平台团队

整理:校园平台团队

排版:阿彦老师

校对:黄谢云王玉洁

责编:王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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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各省汇总一览!快来看看吧!-交易所网

对于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而言,贷款什么时间到账很重要,有些学生指望着助学贷款的资金来交学费和住宿费。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下2022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情况。

2022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汇总

每个省份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时间都有不同:

1、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到账的省份:

重庆市、云南省(部分已到账)、甘肃省(在11月14就已全部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到账的省份:

山东省:助学贷款的资金将于11月20日之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发放。

陕西省:助学贷款的资金何时到账暂无明确通知,根据过往的到账时间,一般是在11月中旬。

四川省:根据部分学生反馈,助学贷款的申请进度有些还在审批中,有些则显示“审批通过”,但资金暂未到账,可能是在放款中。而2018年和2019年,助学贷款的到账时间为11月13日。

湖北省:根据官方的通知,会在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往年的到账时间为11月16日。

江苏省:暂时没有官方通知说明具体的到账时间,2019年到账时间为12月中旬,2018年到账时间为11月中旬。

广西省:官方通知助学贷款的资金会在11月份到账。

湖南省:没有明确助学贷款的具体到账时间,会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

2022年生源地贷款到账时间各个省份不一样,贷款到账后,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才会开始计息,贷款最长可以时间22年,极大地缓解了借款学生的还款压力。

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到学生帐户?一般是这个时间-希财网

助学贷款是用来支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和基本生活费的,和其他普通消费贷款不一样,贷款资金并不会一次性全部发放到学生账户,而是会有一套规定的发放流程以及发放时间。那么,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到学生帐户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到学生帐户?

一般来说,是当年的10月至11月份。

理由是:

1、高校开学是每年的9月份,助学贷款是用来支付新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所以必然是开学之后。

2、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之后,会有一张《受理证明》交由借款学生带给高校老师,并请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完成回执录入,录入后才会审批贷款,审批通过,再安排贷款发放,所以发放时间就会在10月份。

3、银行发放贷款一般会在助学贷款审批通过且签订《贷款合同》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完成,不会拖很久,不能耽误借款学生的生活费使用以及学校的学费收取,所以一般最晚会在11月份发放贷款。

二、助学贷款的发放

助学贷款的发放会有一套规定的流程,一般是:

1、学费、住宿费由贷款银行直接转入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指定账户;

2、生活费部分由贷款银行转入借款学生的收款账户;

3、助学贷款的资金会优先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然后剩余部分才会发放给学生补充生活费。

三、温馨提示

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贷款审批进度以及贷款发放进程,而且贷款发放成功时会有短信提醒,不用太过担心和着急。

以上就是关于“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到学生帐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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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助学贷款啥时候发放?-知乎

11.05审批中。。。。

11.06审批中。。。

11.07审批中。。。马上双十一了,助学金和这个好歹来一个

11.08审批中。。。。

11.09审批中。。。。

11.10毫无意外还是审批中。。。。看来双十一之前是没戏了。。。。等到下星期吧

11.11虽然是双十一,但是没有购物的欲望。。。。审批中。。。

11.12-11.13工作人员双休。。。估计得下周。。。国开行说20号之前发完

11.14新的一周开始了,估计这样周能下来。。。。下午13:32依然审批中。。看到评论有同学说审批通过了,小伙伴可以查看一下

11.14下午18.05贵州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通过。。。接下来坐等到账

11.15昨天审批通过,今明两天可能会放款

11.16系统显示发放中,预计今天下午能发到。。。

已经有小伙伴陆续到账了,还没到的小伙伴再等一下,合同写的今天会放款,就不会搞到明天

11.16晚上23.25,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生源为六盘水,续贷。其他的友友应该也快了

生源地为贵州的友友应该都收到助学贷款,但是能不能马上提出来得看学校的安排了,我们这直接划走全部,退下来得猴年马月了。感谢各位一路追更,后续就不在更新了,江湖有缘再见!!!

刚打电话我们学校的财务,助学贷款多的钱要发在12月初才到

2023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发放?超过这个时间就要注意了|为学

在要上大学时,为了缓解学费和生活费给家庭带来的压力,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那么2023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发放?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2023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生源地助学贷款分为首次贷款和延续贷款,每年都必须要申请一次,大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个人及家庭的基本信息、就学信息等,然后提交贷款申请,预申请通过后由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会放款的,具体到账时间取决于放款时间。

如果我们的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获得通过,那么预计会在每年的11月1日至20日之间发放助学贷款资金。放款一般是实时到账的,不过这笔钱并不是放款到学生银行卡里,而是发放到通过借款合同约定的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发放金额为合同金额。

二、生源地贷款查询途径

要想查询生源地贷款是否办理发放,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拨打教育局资助中心电话查询

如果我们办理完毕助学贷款放款前的手续、提交相关资料后,我们可以打电话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生源地贷款发放情况。

2、通过支付宝或者手机银行APP查询

我们可以登录支付宝或者商业银行手机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小程序进行查看,若助学贷款已成功发放,自然就会显示最近一期贷款发放金额,学校扣费金额、待解冻资金。

3、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查询

我们在需要查询生源地贷款是否发放的时候,可以通过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贷款页面找到自己申请的贷款,通过合同状态选项即可查看到办理进度。

以上就是对“2023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发放”的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创文章,作者:刘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haofabang.com//391019.html

2022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知乎

好的,又到了一年一度等助学贷款余额发放了

虽然十一月份才陆续开始,但是现在已经有点儿着急了,确实需要钱。

文章先写,等到时候更新进度。

19年11月14日发放

20年11月12日发放

21年11月19日发放

22年11月?日发放

明天开始查进度,一起期待!

2022年11月11日审批中

2022年11月12日审批中

2022年11月13日审批中

周末应该不工作,明天继续

2022年11月14日审批中

按照目前的进度应该20号之前会发放

去年17号下午审批通过的,19号到账

别着急,再耐心等等

哈哈哈哈哈看到评论说审核通过了

立马登录网站看了看

不错哦今年效率提高了

2022年11月14日晚审批通过!(待发放)

所以有没有可能明天或者后天就到账?

2022年11月15日上午依旧待发放

2022年11月16日上午依旧待发放

看看下午或者晚上会不会发,如果没有那就撤回之前说云南这次效率提高的言论哈哈哈

11月16日目前发放中

现在处在休息时间段,应该下午或者晚上就会发放

一起期待!✅

到账了互相踢一下

更新,到了!!!

其他地方的银行要加把劲哈,大家也别着急,该来的都会来的。

所有更新都结束了,四年助学贷款,最后一年到账,我的大学也快结束了。

接下来该忧愁怎么还的事儿了哈哈哈哈

期待各位的好消息!!!评论里见

助学贷款累计发放3000多亿元,惠及1500多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_滚动新闻_中国政府网

累计发放3000多亿元,惠及1500多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贷款,助力学子成长成才

9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提高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作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重要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普通高校学生获得资助的重要渠道。我国助学金融体系发展情况如何?怎样更好满足大学生就学期间的合理资金需求?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业内人士和有关专家。

利率较低、还款期限较长,国家助学贷款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感谢国家助学贷款为我照亮了人生前行的道路!”央金是一名来自西藏日喀则市萨迦县吉定镇冲达村的藏族学生。冲达村海拔超过4000米,自然条件较为恶劣。央金从小刻苦勤奋、成绩优异,一直是村里孩子们的榜样。

2020年,央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吉林大学。在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她感到既兴奋又忐忑。“我家里一共9口人,父母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对我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央金说。

央金一家的困难被中学老师看在眼里,在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央金成功申请到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迈进了期盼已久的大学校园。“这笔贷款不需要抵押或者担保,在读期间我也不需要还款。”央金说。

目前,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国已经构建起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奖、贷、助、勤、补、免”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其中的“贷”,主要是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面向像央金这样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主要用于支付他们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大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办理贷款的地点。”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教授钟春平介绍,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学生可以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如果学生已经来到校园,同样可以申请贷款。“新学年开学后,学生可以通过高校向银行提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钟春平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并不复杂,学生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资料即可。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率达到98.7%,办贷时间只需3至5分钟。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设立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此后的20多年间经历过多次调整和完善,贷款范围、贷款对象等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已累计发放3000多亿元,共资助1500多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2020年发放378亿元,资助学生506万人次。2010年以来,发放金额年均增长12.7%。

在利率和还款期限方面,国家助学贷款与房贷、消费贷等商业贷款有很大区别。“按照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浮30个基点,远低于各类商业贷款的利率。而且在校期间,学生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本人不需要偿还利息和本金。”钟春平说。

“在还款期限上,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较长,一般为学制加15年,最长可以达到22年。”钟春平介绍,为了尽量减轻学生的还款压力,国家还设置了学生毕业后归还本金的宽限期,最长为5年。在此期间,学生只需要偿还利息,不需要偿还本金。

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建立更完善的助学金融体系

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就是要从制度上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设立的本意不是为了赢利,而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助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也需要调整完善。欧文汉解释,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教学方式的改革,部分高校适当调整了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大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有所提高,部分学生贷款需求较为迫切。

“此次国家将本专科生、研究生每生每年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是综合考虑学生贷款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决定,目的在于进一步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更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钟春平说。

除了国家助学贷款以外,在我国的助学金融体系中,商业助学贷款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受资金规模和适用范围所限,政策性的助学贷款难以覆盖所有的助学金融需求。”钟春平介绍,从贷款额度上看,商业助学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学生在校年限内所在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从利率上看,商业助学贷款利率要高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但仍明显低于房贷、消费贷等商业贷款利率。

商业助学贷款有助于扩大助学贷款的覆盖面。2020年,学生小齐通过自身的努力考上了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全家人的骄傲。不过,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小齐一家辛苦劳作生产的蜂蜜出现滞销,学费一下子没了着落。

“我们家通过金融机构申请了3万元的商业助学贷款,这笔钱可以用来支付我的学费和部分生活费,每个月的利息不到200元,在校期间我自己通过勤工俭学可以偿还这些利息。”小齐说。

据悉,2008年,原银监会制定发布了《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旨在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配置到教育事业,完善政策性与商业性相配合的助学金融体系。不过,记者采访中发现,在不少银行,商业助学贷款业务发展不快。

“从银行角度来看,从事商业助学贷款业务需要投入较大的成本和精力,却面临收益较低、风险较高等问题,因此银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位在某大型商业银行从事助学贷款业务的人士告诉记者。

“近年来,我国助学金融体系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钟春平说,但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助学贷款发展相对较为缓慢,那些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但不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学生的金融需求,也需要得到满足。作为助学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商业助学贷款可以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补充。

完善大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生求学成才

无论是国家助学贷款还是商业助学贷款,本质上都是通过金融手段为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实习工作等方面存在合理的资金需求。在实践中,这些资金需求如何得到更好满足?

——助学贷款政策应更加精准灵活。

此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调整中,除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以外,还有一点变化引人注目,那就是贷款使用范围的扩大。政策明确,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支付日常生活费。

对此,钟春平表示,贷款额度提高后,学生交完学费和住宿费,应该会有部分剩余额度,政策明确这部分额度可用于支付日常生活费。这是一次符合实际的政策调整,让助学贷款政策更加精准灵活。

——提高金融机构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专家表示,从机制层面来看,国家可以考虑优化、出台更多的激励措施,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多参与助学贷款业务。

金融机构的实践已经取得成效。例如,华安保险创新开发出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接银行贷款风险并进行管理。再如,兴业消费金融面向大学生家庭推出了高等教育贷款产品,在校期间及毕业后5年内大学生家庭只需归还贷款利息。自2020年6月实施以来,已有超过2.5万户大学生家庭享受了该金融服务。

——完善和落实大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各项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学生3678万人次,资助资金1244亿元。其中,除了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以外,财政资金、高校和社会资助资金均有较大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入学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参与勤工助学等,成绩优秀的还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

欧文汉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根据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顺利入学、安心求学、学有所成。(记者葛孟超赵展慧)

9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提高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作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重要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普通高校学生获得资助的重要渠道。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问答_解读_中国政府网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研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

2022年高校毕业生1076万人,同比增加167万人,毕业生人数创新高。受新冠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统筹研究,经国务院同意,决定阶段性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等工作。

本次措施的出台,预计减免利息20多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50多亿元,有助于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2.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有哪些?

答: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的对象是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3.本次免除利息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否需要申请?

答: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一是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

二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

4.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是否能免除?

答: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的2022年利息,应予以免除,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

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5.《通知》中“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如何理解?

答:按照现行政策,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此次免除利息,参照贴息政策执行。

具体安排方式为:免息所需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优先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可用的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或没有存量资金省份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另行安排。

6.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应如何操作?

答:一是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2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

二是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三是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目前,承办银行的相关申请渠道正在开通过程中,开通后将及时告知贷款学生,请贷款学生关注相关信息。

7.《通知》中“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如何操作?

答:上述规定适用于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年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贷款学生。具体操作程序为: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原因,如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规定提交个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承办银行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后,对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逾期记录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经承办银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调整。

本次措施的出台,预计减免利息20多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50多亿元,有助于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惠及400多万高校毕业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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