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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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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标权人发现有人有反向假冒自己的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权人可以通过与侵权人进行协商、向法院起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关于这三种方法具体应如何实施。

概念解读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属于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商标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解决

出现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可以就立即停止侵权、赔偿、赔礼道歉等事项达成协议。

2.向法院起诉

在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的,当时然不愿意协商解决的,商标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通过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会作出判决,如果存在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事实,法院通常会在停止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等方面作出判决。

3.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解决的或者协商未果的,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厉害关系人请求后,工伤行政部门经过调查存在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工伤行政部门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再向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参考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卫生卷纸的公司,甲在生产的纸质产品上注册了“杜鹃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乙公司大量买进甲生产的卷纸,并将“杜鹃花”改为“茉莉花”重新包装后销售。

乙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更换其注册商标“杜鹃花”商标并再次售卖,乙的行为属于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甲知道后,找到乙要求协商解决,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乙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构成侵权的产品,同时乙赔偿甲5万元。

解决方法

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png

提示:商标权人发现了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的,应在上述三种途径中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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