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科普华君!

《民法典》新增打印和录像遗嘱,老人如何立一份有效遗嘱?

网络整理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020年1月1日将要实施的《民法典》在原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五种遗嘱形式基础上新增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这两种形式,给立遗嘱人提供了方便,填补了法律空白,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且相关规定较之《继承法》对细节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使其更贴近现实生活。

一份有效的遗嘱不仅能使遗产按立遗嘱人的意思分配财产,而且可以减少继承人间的矛盾,有利于家庭和睦。但在实务中经常会碰到有的老人虽然立了遗嘱,但百年后因为遗嘱无效,不仅没法按自己的意思分割遗产,还使得子女们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下面我们来学习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一份有效的遗嘱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还要符合其形式要件,否则有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第一,不同形式遗嘱的形式要件

(一)录音、录像遗嘱

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后文有列举。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打印遗嘱

1、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代书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五)口头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一定要注意,《民法典》规定: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一定要重新立书面等形式的遗嘱。

(六)公证遗嘱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并对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过程录音录像。

因为公证遗嘱是由具有法律知识的公证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程办理,所以存在瑕疵而使其无效的可能性很小。

特别注意,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遗嘱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3、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及尚未出生的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总之,不同形式的遗嘱都有各有优势,如何选择取决于遗嘱人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无论立哪种形式的遗嘱,都应该明确遗产的范围、厘清遗产的权属、指定清晰的继承人、确定每人继承的份额。

热门排序

149950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