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02/21
【商洛住房公积金查询|商洛个人公积金查询】商洛住房公积金网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商洛市人民政府,负责商洛市行政区域内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工作,对全市公房出售款、集资建房款、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费及物业基金等各类住房资金实行统一、集中归口管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商州、洛南、山阳、丹凤、商南、镇安、柞水七个管理部,科级建制,为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机构。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是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代表为主组成,其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商洛市人民政府聘任,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会议制度,实行民主决策。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②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③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④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⑤确定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比例,审议批准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的公布事宜。
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中省市住房资金、住房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
②编制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指导、监督各管理部内部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建设;
③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铁登记、缴存、使用负责对按规定不给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及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进行处罚;
④负责对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单位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维修基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⑤负责制定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年度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年度与决算;
⑥负责与开户银行签订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归集协议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按规定向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户,向交村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有效凭证;
⑦负责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及其收益的运作、管理、保值增值及归还;
⑧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发布;
⑨承办市政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资金(业务)科、资金(计会)科。
地址:商洛市北新街111号
邮编:726000
电话:0914-2325671
网址:
http://gjj.shanglu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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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住房公积金查询说明】
1、商洛市公积金中心网站登陆查询,初始密码为111111;
2、如果身份证无法查询,可以请单位经办人或凭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重新设置;
3、查询为非实时数据!如需实时数据请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凭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
商洛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商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6885000,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商洛住房公积金办公查询
【商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联系电话】
商州管理部:2392629
洛南管理部:7322548
山阳管理部:8321321
丹凤管理部:3329908
商南管理部:6322521
镇安管理部:5323134
柞水管理部:4321221
邮编:72600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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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业务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1-1408:23:35
41297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一、
涉及事项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二、申报流程
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工资卡
购买商品房的
,需提供下列之一:
或
网签号
或
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购买二手房的,
需提供下列之一:
或
房屋产权证
或
契税完税证
或
《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房屋的票据。
购买商洛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出售的公房,
需提供下列之一:
或
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
或
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
或
职工交纳房款凭证。
购买商洛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的,
需提供:
拆迁安置协议
偿还商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
零材料提取,
只需提供借款人及共同债务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
租赁住房的,
需提供:
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说明。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需提供:公安部门或居(村)委会相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说明(可用微信传送打印)。
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需提供下列之一:
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原件。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需提供:
居委会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说明(可用微信传送打印)。
退休提取的:
(一)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退休职工,
零材料提取,
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二)未达上述年龄的职工,
需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批文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表、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领取证明中任意一项)。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需提供下列之一:
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
或
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或
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1-4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的,
需提供:
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去世职工所在单位需加盖公章);继承人与去世职工的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
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申请领取。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由公证机关加盖公正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出境定居的,
需提供:
护照;出境定居证明、国内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或中心指定的机构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本人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的定居公证书原件和护照、定居证明复印件。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
需提供:
借款合同及最近一年还款证流水(是指有贷款银行签章的还款明细表或还款对账单;以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最近一期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最近一期扣款记录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最近一期扣款流水)。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一)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费用发票。
(二)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户主的农业户口簿;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建房真实性说明;相关费用发票。
大修自住住房的,
需提供:
房屋产权证;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鉴定或危房鉴定;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三、办理流程
1、导办抽号
2、审前服务(咨询、引导、帮办等服务)
3、综合服务窗口受理(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申报条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转入后台审批(符合条件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许可)
5、办结
公积金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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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事业融合发展有关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2-2117:05:35
308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商洛公积金事业融合发展合作协议》,加快推进西安、商洛两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同城化发展长效机制建立,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来商洛购房贷款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互认互贷业务。
开通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业务,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商洛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在受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商洛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通过“跨市通办”窗口快速受理,开辟绿色通道。
三
、简化贷款办理资料。
在西安市缴存公积金职工来办理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1.身份证(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原件;2.银行征信报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3.购房证明材料(网签号或者购房合同)原件;4.首付票据原件。
本公告
自2023年2月20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此公告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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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2023年度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23-02-1708:38:27
283
2月14日,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2023年度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任务。市公积金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管理部主任、副主任,年度“先进个人”、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
表彰决定,向获得2022年度荣誉的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
,丹凤、山阳、商南3个管理部分别作交流和表态发言,与各管理部签订202
3年度目标责任书。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袁鹏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2022年
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上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力抓业务、统筹抓发展、提效抓队伍、全面抓提升,聚焦民生需求,主动担当作为,不忘初心、实干笃行,全面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6476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2.58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8.47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66亿元,
个贷率
65.60
%,在继2021年创历史新高提高
1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又提高2.59百分点
;实现增值收益1.16亿元,民生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会议指出,2023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稳”中开好局、在“进”上求突破,秉承“热情、细致、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领域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决定,2023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要
聚焦归集扩面,持续扩大制度惠及面。通过加大宣传、协同联动、精准施策、挖掘潜力、靠前服务、依法建缴等举措,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规范建缴”目标。
二要
优化完善政策,不断延伸政策受益面。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推进“租购并举”政策落实,
抓
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
落实。
三要
坚持数字赋能,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线上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积极推进跨部门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档案电子化建设,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四要
加强规范运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安全。强化内部稽核管理,着力防范资金流动风险,严格落实
“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
和住房抵押贷款,实现资金高效运作及增值保值。
五要
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公积金服务品牌形象。梳理业务流程“难点痛点”,做实做细数据信息质量
;
强化窗口人员管理,
推行
“上门办”“容缺办”“预约办”“延时办”服务;
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减证便民;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签订《西安商洛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落实公积金互认互贷,推进西商公积金“一窗通办”。
六要
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聚力聚智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不断推进法制建设,切实维护系统安全稳定。
七要
切实转变作风,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换脑子、改作风、提效能、聚合力,着力从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查问效、坚持以上率下等方面抓落实,推动商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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