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小伙伴在微信公众号后台咨询,劳动合同解除了,企业该不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哪种情况要支付?哪种情况不支付?支付的话又该支付多少呢?可能许多老总或者HR碰到类似的问题都会感到晕头转向,不要急,梓钊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和他的兄弟姐妹们。
1.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2.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tips:a.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b.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3.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tips:a.用人单位因未提前30天通知,则需支付代通知金;
b.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
c.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通过小钊的介绍,您是否对经济补偿金的种类和区别有了明确的认识呢?下期微信小钊会继续为大家介绍哪些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请大家持续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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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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